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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结局,该算是美满收场,还是该算作悲剧收幕。分不清了,因为,我也不知道陈有金是不是真的离婚了,真的要一心一意对待小叶了?
我也不必去咒骂老天公不公平,也没必要以此来衡量道德存在意义。这一切,对于一种所谓的爱情来说,已经显得苍白无力了。
想想,陈有金是小叶心爱的男人,一个在夜梦中口渴时即口呼唤的男人,女主角都放弃了,都举白旗投降了,我这个旁外之人,还要热心过度地插手干涉吗?
也许小叶的动摇,小叶的回心转意,并非是难以理喻,更不是荒诞不经之事。女人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会给予很大的包容。因为在他的身上,寄托了太多女人的梦想,当伤害与相处产生抵触时,女人为了能让爱情得以维续,会忍受那巨大的伤害,作出更大的自我牺牲。所以,女人能容忍男人一犯再犯的错误,而男人一旦有点悬崖勒马重返归途的迹象,女人就会喜极而泣,大受感动,哪怕是男人富有心机的一点惺惺假作,也会使她蒙蔽住了双眼。不管这个男人变成多坏,她都会熟视无睹,甚至埋没本身的良知,她只想证明:“我没有爱错人,我找到的是真爱。”
我无言以对,爱情对我而言,真是“妙不可言”
;爱情太深奥了,以至于如此地与我格格不入,我能做的,就是静静地离开。
我没见过陈有金的孩子,但我知道那孩子终有一天会长大,终有一天会问他妈:“妈妈,爸爸哪去了?别的小伙伴都有爸爸,为什么我没有爸爸?”
陈有金的老婆该如何来回答呢?不管是她先提出离婚的,还是陈有金主动提出的,我想,此时此刻的她,一定哭得很伤心。
她以后该怎么办,爱情是一定不会再相信了,甚至连“丈夫”
这个名词都会觉得荒唐可笑。如果我把她写进武侠里,是不是又要写她跟她孩子说“天下姓陈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杀”
呢?
这情节,太老套了,我连想到这念头,都觉得牙齿要掉了,估计写出之后,一定会给武侠迷们大骂我没想象力。
可为什么这一老掉牙的情节,总是不断地重复在你的身上?他的身上?她的身上呢?我真想痛骂坐在云端上的那个屁小孩子:“你能不能搞点创新?老是导演这一出戏,烦不烦呀?要没剧本,我云冲免费赠你几本,别td老翻拍这呕吐镜头!”
出了精品屋,走在大街上,突然想起我卖给陈有金老婆的那双绿鞋子,她会好好收藏起来吗?还是一怒之下,就把它跟离婚证书一起扔进垃圾箱里了?
数码街上人群熙攘,来来往往的,当然是陌生人了。不管是从对面走过来的,还是从背后掠过去的,我们谁也不认识谁,当然连名字也没必要得知了。
既然连名字都没知道的必要,那么四五年前,我在公园里遇到的那个女孩子,当时我竟然在打她的主意,想知道她的名字,想认识她。现在想来,真得很幼稚,很可笑。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人之所以会渐渐长大的缘由了。人总这样了,虽然明白得有点晚,但也总算是脑袋开了窍;知道酒醉也是一时的糊涂,河深除了会淹死人外,还会教你学会游泳。
ok,虽然天气不太好,既没有那杀菌的紫外线,也没有那让人触景咏诗的毛雨,只有那讨厌的老吹乱我发型的清风,但也值得我为拥有这一天的美好时光干上一杯了。
于是,我又在数码街路边的那家小卖店落座。招呼我的那名店员,估计对我甚感熟悉,见是我到来,二话没说,就给我上了几瓶啤酒和一碟下酒的小菜。
我一直喝,喝到天上值班的太阳公公换成月亮妹妹,喝到一盏路灯生出了一窝的儿子、孙子。然后,没有然后了,因为接着从街角落冒出三个混混,很殷勤地招呼了我一顿。很感谢他们,是他们把我肚子里的酒水直接给打消化掉了。当晚我没有躺上被小叶霸占去的那张狗床,而是直接躺在了医院的病号床上。
我到现在还不忘要谢谢那三个混混,没有他们,我哪能睡上干净舒适的医院大床呀?谢谢他们,谢谢他们做了件好事,这世上做好事的人会得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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