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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亥道。
“所以,你们的房子到底是有多便宜。”
紫璃无语的看着嬴政,然后她和胡亥道:“你喜欢哪个文具就拿哪个!不许多拿!”
“哦。”
看来胡亥是第一次花钱这么憋屈,还不准多拿!
“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朕不是给你马蹄金了吗!”
嬴政道。
“你的马蹄金,只够付房租的!”
紫璃道。
“房租?”
嬴政似乎第一次听到‘房租’这个词语。
“紫璃姑娘,房租是什么?”
扶苏问着。
“房租就是,你住在我家,要付钱的!”
紫璃现在变得一幅市侩嘴脸
,因为现在胡亥正在长绅、体,蒙恬可能是因为常年征战的原因,饭量超大!扶苏虽然吃的不算多,但也是一个成年男子的饭量,嬴政嘛~他饭量很大就是了!紫璃觉得,这个月的钱已经快要花光了。
“朕都让你当女将军了!你还敢收朕银两?”
嬴政道。
“等等!让我当女将军!那要给我开工资的!”
紫璃道:“你那几个马蹄金可不够!”
“你!”
嬴政无语的看着紫璃。
“所以!胡亥你快点选择你喜欢的啊!”
紫璃道。
“哦。”
胡亥看着陌生的文具,每个都感到很好奇,胡亥拿着一只钢笔,好奇的问着“紫璃姐姐,这个是什么?是可以写字的笔嘛?”
“这个是钢笔。”
紫璃道。
“钢笔?可比毛笔好用?”
听到紫璃的话,蒙恬来了兴趣。
大家应该都听说过蒙恬将军造笔的传说,下面来简单的讲讲蒙恬造笔。
在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始皇。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他随手把那支“兔毛笔”
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
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
,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不过,在蒙恬造笔之前,就已经有了毛笔的雏形了,蒙恬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工改良了毛笔,蒙将军可真是厉害!简直是文武兼备!
其实蒙恬不止造笔,他还有个造筝的传说,只不过造筝的争议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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