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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行歌和杨子晨约定见面的时间是三天后,一个叫锦绣酒店的地方。
这三天里,莫行歌没再花时间去伤春秋悲。而是在林婶、李叔的关心下,主动学习了解这个时代的一些生活常识。
当然,周洛恒这三天一直没有出现在周宅。
这一天,莫行歌正在衣帽间翻衣服,准备去见杨子晨。李管家敲门进了屋,见他正翻衣服,主动提供帮助。
“莫少,你是在为酒席的事做准备嘛?需不需要我帮忙?”
李管家接到了电话,莫行歌的父亲出差回来了。老太太约了他在酒店吃饭,莫行歌和周洛恒,自然也要出席。他就是上楼给莫行歌配礼服的。
莫行歌这会心情不错,回答得清脆,“不用了李叔,我自己来就行。”
他看上了衣柜角落的一件民国男士长衫。
oo9迫不及待
莫行歌这会心情不错,回答得清脆,“不用了李叔,我自己来就行。”
他看上了衣柜角落的一件民国男士长衫。
李叔没多说什么,转身下了楼。
莫行歌拿出衣服在身前比划了一番。
衣服很特别。样式是旗袍式,立领,领子和胸口三分之一处绣着大红的花纹图案,复古带着韵味,下摆直接袭地,是纯白色,两侧高开衩。
见周老太太,也就是见祖母长辈。莫行歌性子不争不抢,但在礼仪方面自有他的坚持和修养。
衣柜里的衣服并不多,一半是休闲款式,不够庄重。另一半则是穿过的西装、西裤,样式不是太过花哨,就是太老气。
翻来翻去,似乎只有这有这一款长衫合适。
衣服换好后,莫行歌又简单的打理了型,让整个人更精致。
“李叔,我这样穿可以嘛?”
莫行歌收拾好,下了楼,迎上了李叔的惊叹的目光,开口问道。
李叔连忙点头,内心则暗暗吃惊。
喜欢穿中衫长装的一般都是像他这种上了年纪的中年人,沉稳精干。可眼前的少年,却给他不一样的感觉。
仿佛他就应该穿这样款式的理所当然。
先不看五官,单看体态,这一身红色花纹点缀的中山长衫,穿在他身上,十分合体,衫出了良好的身材比例。
给人轻盈瘦削视觉感的同时,又时刻散出强有力的男性魅力。再说长相,莫行歌长得白皙,五官俊美,配上这一身,由外到内散出了恬淡柔和的气质,丝毫不显得女气。
完美!有特色!复古!
“可以的,少爷。少爷这身衣服稳重又不失朝气。”
李叔笑盈盈的,“车子已经备好了。随时可以出。”
已是晚上八时,夜幕降临。莫行歌坐在轿车里,看着车窗外一幢幢灯火辉煌的摩天大楼,斑斓的彩灯,内心感慨又有些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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