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杜蘅看了看石头黑黝黝的奇形怪状的全身,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苏岑也有些扛不住石头的自恋:“可是你这样一定会被人当成妖怪的啊?”
“这有何难,你抱着我不就行了。”
石头胸有成竹。
苏岑想了想,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于是点点头:“也行。不过人多的时候你不能说话。”
石头一脸大爷样地往上抬了抬全身:“废话,还用你教?”
苏岑认命地弯下腰,抱起石头:“去哪儿?”
这样虽然不会被当成妖怪了,但是会被当成神经病。设想一下一个翩翩公子抱着一大块黑不溜秋的石头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杜蘅腹诽,但是表面上还是平静如水。
“反正天也快亮了,二位不如先去山下的城镇吃点东西歇歇脚,再作打算不迟。”
杜蘅建议。
石头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那就先进城吧,也好打听消息。”
杜蘅自告奋勇地做了向导。据杜蘅说,他来到这个小城已经有一年多了,由于每天都蹲在大街上乞讨,所以对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等都很熟悉。根据石头的讲述,石头的恩人很有可能就在这个城里。如果石头能够把他的恩人画出来的话,自己应该能够认出来。
石头很是郁卒,当时那个年轻人慌慌张张地路过,一不小心绊倒了,额角正好磕在了石头上。正是那一点鲜血,让石头有了灵性。当时那人爬起来就跑了,动作太快以至于初具灵识的石头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清他的模样。这也正是石头最郁闷的一点。石头郁郁地缩在苏岑怀里:“那个人当时磕得不轻,估计额角会留疤吧。你有没有见过一个额角有一块大疤的年轻人?”
杜蘅无语地看了看石头:“就算见过,他也是个额角有一块大疤的老头子。”
石头这才想起来,离那场邂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若真是个老头子也还好,就怕真的如苏岑所说,那个人早已不在人世了。
“如果那个人已经死了,会怎样?”
苏岑问。
石头闷闷地在苏岑怀里蹭了蹭,换了个舒服一点的姿势:“不怎么样,那就只能去找他的转世了。”
“啊?”
杜蘅十分不解,“为什么这么麻烦?说到底不过是那人自己不小心磕破了脑袋,你只是恰好得益罢了,何必这么想不开?”
石头嗤笑:“对你们人来说当然无所谓,可妖是向来有恩必偿的,何惧艰险。”
杜蘅沉默。
于是,这三个就蹲在街角乞讨了整整一天。
开始时苏岑很好奇:“乞丐不是应该穿得破破烂烂的么?你要不要先去换身衣服?”
杜蘅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大哥,你那是什么眼光?搞得惨兮兮地叫花子早就过时了,大家的日子都过得不容易,谁有那闲工夫去同情别人?也就是遇到自己看得顺眼的人才会施舍点小钱。”
简介关于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曾经,他是军中的璀璨之星,以无畏之姿成为佼佼者。然而,在一场与贩毒分子的惨烈激战中,命运的齿轮陡然转向。他在殊死搏斗之际,不得已杀害毒枭俘虏,这一抉择让他被迫退伍。自此,他踏入黑道,曾经的荣耀与使命深埋心底。他如同一头孤狼,在黑暗的世界中闯荡,开启了让人闻风丧胆的黑道人生。每一步都带着过往的挣扎与不屈,成为江湖中令...
黑云笼罩全球,太阳永远消失,深渊的恶魔窥伺人间,人类进入了最黑暗的纪元。 当我醒来,永夜之下,便是我的天下。...
人人都道秦舒是个薄情女子,能在初恋离开时投入别人的怀抱,也能在丈夫去世后依旧逍遥,可唯有秦舒自己知道,她的身心,自始至终,只属于一个人。那个可望不可即的男人。可人生就是这么狗血,兜兜转转,秦舒还是被这个男人拥紧在怀中,到死不曾放手。步步惊婚爱妻不分朝夕...
小说爱了很久的朋友简介小说爱了很久的朋友闲词著在和南乔做朋友的这十三年间,云知表白了很多次。第一次,南乔说别闹,我把你当朋友。第二次,南乔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第三次,南乔说别这样,不然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在南乔再一次开始新恋情时,还笑着祝福她,希望她能早点找到对的...
肖南你管这叫霜文剧本?兔猫猫主人这就是啊!肖南疯了我丢!谁的霜文!世界一肖南接收完信息,季熙的愿望就是要成为影帝,再找个比他厉害的腿碾压顾千帆,让顾千帆后悔抛弃了自己!无语至极!季熙脑袋是不是泡水了,为了个狗男人成为抹布?愿望居然是找个腿?靠自己不好吗?后期有腿真香。世界一总裁协议作废。世界二老大我心悦你。世界三大师兄小家伙,你想去哪儿?某某...